美國的版權法一向複雜,普通人常感到難以理解,特別是非法律專家的數據科學家們。隨著法律界對生成式AI的版權影響日益關注,對我們的工作帶來了實際影響。首先,我們需要回顧版權的基本原則。
版權概說
版權保護著所謂的“原創作品”,這包括了文學、音樂、戲劇、視覺藝術作品等等。只有具體的作品形式,而非想法本身,才能受到版權保護。創作者的權力包括製作和銷售作品的複製品、創造衍生作品以及公開展示作品。但版權保護並非永久,通常於作者死後70年或發表後95年到期。
公平使用原則
公平使用不是忽視版權的免死金牌。其涉及四個檢驗標準,包括使用目的與特性、原創性、使用量與影響。所有這些都需要完成才能被視為公平使用,並且完全依賴法律解釋。
生成式AI的運作
生成式AI透過大量數據訓練模型,學習數據中的模式,進而可以反映出類似人類語言的答案。學習過程中涉及版權法的重要元素在於訓練數據和模型輸出。
訓練資料與模型輸出
訓練數據是生成式AI的基礎。使用大量創作作品進行訓練可能構成對原創者版權的侵害。以公平使用原則檢驗,我們需要考量使用目的、原創性、使用量和對原作者市場的影響。
版權問題的法律案例
當前許多案件挑戰生成式AI的法律立場。例如,《紐約時報》訴OpenAI的案件,涉及AI模型在特定條件下能輸出原始文章內容,這可能構成對原告的市場侵佔。
未來的挑戰和對策
未來有關AI生成內容的版權問題仍舊困難重重。判斷訓練過程和模型使用是否違法是核心問題。我們需發展適合數位時代的版權法律,以保護人類創意。